客户服务热线 021-6086 8888

成都财政补贴银行,救房地产还是救银行

作者:首席分析师 丁祖昱  发布时间:2014-08-04

    8月1日下午,成都财政局网站公布,四川省财政厅决定,7月1日至12月31日,对金融机构发放首套住房贷款,按贷款金额的3%给予财政补助。


    政策一出,反响巨大,大多看到的是业内肯定的意见,认为这是政府对信贷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。但我却认为,这种用财政补贴支持银行的方式,非常不妥当,甚至是“违法”的。众所周知,财政支出是有严格规定的,其主要目的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,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。其按照经济和具体用途可以分成12个类别,具体包括:工资福利支出、商品和服务支出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、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、转移性支出、赠与、债务利息支出、债务还本支出、基本建设支出、其他资本性支出、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和其他支出。其中虽有一项是“对企事业范围的补贴”,但相对于四川通过补贴“商业银行”来救房地产市场的初衷是完全不一致的。


    事实上,在以往支持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中,我也没有找到政府直接用“真金白银”补贴给银行或其他营利性机构的情况。如果今天给银行的补贴能够成立的话,我们也可以认为,在供求关系失衡的情况下,政府也可以给开发企业补贴来鼓励卖房。另外,我们以成都为例,粗略算一下:2013年成都商品住宅成交总金额为1714.9亿元,假设其中1/3为普通住房,那么按照首套房可贷额度70%,成都政府需要给予银行财政补贴支出达12亿元。而成都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297.48亿元,这笔支出占比高达4%。那么这么大一笔支出,人大是否已经确认,我们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。


    之前政府在房地产方面的支持,主要是对个人的,其方式有契税减免、购房补贴等,也有先交后退的方式。更早时候,还有所得税退税。这些方式都不是国内首创的,很多发达国家都有过类似的案例。今天财政直接补贴商业银行,我相信是全球的创举。虽然中央明确提出“分类调控”政策,地方有权根据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作出适当的调整,但也不能授权到这种程度,建议相关部门应及时停止这种错误的运作方式。

 

关注方式

微信扫描二维码

查找微信公众号【丁祖昱评楼市】

搜索微信号“dzypls”

最新文章